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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贪污案检察院不起诉谈贪污罪之从犯

作者:广西文灿律师事务所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2-24 16:56:25

     南宁市某城区检察院作出(2018)1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涉嫌共同贪污101114元的李女士不起诉,并将李女士释放。

    2011年,南宁市某城区政府对本地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政策,2014年间,李女士与时任某粮所所长的农某等人,将李女士出售给该粮所的粮食冒充本地农户种植的粮食,共同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0多万元,李女士后因涉嫌共同贪污被逮捕。李女士委托我进行辩护,我向检察院提交了李女士是从犯,且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对贪污行为并不知情等辩护意见。后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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